Amy詳解:德國稅務新規(guī)及歐盟稅法賣家常見問題(2025年焦點解析)
歐盟新稅法即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亞馬遜最近也發(fā)出通知,為適應新稅法的要求,德國對跨境電商賣家平臺實施了一系列新的規(guī)定。
在新稅法生效前,已經(jīng)注冊德國VAT的賣家將會收到三個重要證書:本地稅號證書、歐盟稅號證書以及稅務證書。其中,德國稅務證書也被稱為F22稅務證書,德語名稱為“Bescheinigung nach§22f UStG”。
根據(jù)德國稅法的規(guī)定,電商平臺將對其上賣家的偷漏稅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所有在德國經(jīng)營的電商賣家,包括跨境賣家和本地賣家,都必須持有德國稅務證書,才能在Amazon、eBay等平臺進行經(jīng)營。
最新德國稅務政策規(guī)定:7月1日后,如果在德國有庫存或銷售行為,就必須注冊德國稅號。平臺不再需要上傳稅務副本F22,稅務局可以直接從平臺查證VAT號碼。這意味著,跨境電商賣家之前申請德國稅號需要至少13周的時間,但新政策實施后,稅號申請周期將縮短至8-9周。
在此提醒廣大賣家:若在歐盟境內已有庫存卻未注冊稅號,如在英、德、法、奧地利等國家(強制性法案國家)未履行增值稅號義務,新稅法實施后,可能會受到亞馬遜的銷售權限限制。亞馬遜將加強對賣家平臺地址真實性和準確性的審核,因此建議賣家選擇專業(yè)的稅務代理以確保正確注冊,避免后續(xù)麻煩。
關于歐盟代扣代繳的問題,需要強調:代扣代繳后將會觸發(fā)賣家的增值稅條件,有庫存的賣家需要注冊稅號。自發(fā)貨的賣家如果庫存在中國則無需注冊稅號(也不需要申報)。但如貨值小于等于150歐,將會被代扣代繳。有些賣家誤以為平臺抵扣代繳后就不需要申報,實際上代扣代繳后仍需要進行申報。
針對近期賣家的常見問題,以下進行答疑:
問:自發(fā)貨貨物價值小于150歐,免進口增值稅,會貼上IOSS標簽,能否詳細解釋?答:自發(fā)貨貨物價值小于等于150歐,亞馬遜會給賣家平臺貼上IOSS標簽的包裹,在清關時即知道該貨物在銷售環(huán)節(jié)已進行代扣代繳,因此進口時無需繳納進口增值稅。
問:因某些國家沒有稅號而與自動開票系統(tǒng)沖突,要求上傳稅號是否強制?答:若賣家沒有發(fā)貨國稅號來開具發(fā)票,會有發(fā)票缺陷率,達到5%可能會被關閉店鋪。但通常有30天的寬限期。
問:之前主動注冊了稅號但在沒有庫存的國家站點,7月1日后是否可以注銷稅號?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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