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新規(guī)實施,賣家行動指南:如何應對2025年7月增值稅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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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法規(guī)即將迎來重大變更。自2021年7月1日起,歐盟將全面實施新的電子商務增值稅政策,亞馬遜將對通過亞馬遜商城訂購并配送給歐盟個人買家的商品(B2C)進行增值稅的代扣代繳。
以下兩種情況下的賣家需特別注意應對歐盟新增值稅法規(guī)的變更:
1. 使用亞馬遜物流服務(FBA)/第三方海外倉在歐盟銷售的賣家,即歐盟境內庫存發(fā)貨給歐盟買家。
2. 使用自配送(MFN)在歐盟銷售的賣家,即歐盟境外庫存直接發(fā)貨給歐盟買家。
為了幫助賣家更好地理解和應對新政策,我們準備了歐盟代扣代繳的自查清單。
我們還為賣家準備了歐盟代扣代繳的自查思路圖。
請注意:賣家在歐盟的B2B銷售(來自企業(yè)買家的訂單)不在代扣代繳的討論范圍內。對于這類銷售,您仍需要自行申報繳納應繳增值稅。針對自配送(MFN)訂單,我們總結了一些常見問題以幫助您更好地了解政策。
小貼士:如何提高發(fā)票缺陷率績效?
1. 使用亞馬遜增值稅計算服務(VCS)(強烈推薦?。W寔嗰R遜幫您生成增值稅發(fā)票或收據(jù)供客戶下載,減少手動開票的人工。開通VCS的賣家將獲得“Downloadable VAT Invoice”徽章,提高商品曝光率和轉換率。
2. 自行上傳票據(jù)。在發(fā)貨后的一日內通過“管理訂單”頁面手動上傳,或通過第三方解決方案或自行開發(fā)解決方案來自動上傳。
針對增值稅注冊或申報需求,您可以體驗亞馬遜官方增值稅神器——亞馬遜增值稅整合服務。在賣家平臺實現(xiàn)注冊、申報及繳稅的同平臺一站式操作,讓您的歐洲稅務更簡單。
Q&A環(huán)節(jié):
Q: 7月1日后,我還需要支付進口增值稅嗎?
A: 被代扣代繳的自配送訂單(貨件價值≤150)不需要,建議使用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稅交付)。為了讓歐盟海關正確識別您的這筆自配送訂單已經被亞馬遜代扣代繳,海關申報單中必須有IOSS編號。貨件價值>150的自配送訂單則使用DDP/DDU,詳情咨詢物流承運商。
小貼士:DDP是買家直接簽收貨件,無需其他操作;DDU是買家在貨物清關時繳納可能產生的關稅及其他費用。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構成稅務、法律或其他專業(yè)建議。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了解,請咨詢您的專業(yè)顧問。
更多關于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法規(guī)的介紹和具體操作,可以通過以下鏈接查看:sellercentral-europe./gc/vat-education/eu-dr?ref=3rdWe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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