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美國律所對中國跨境電商侵權指控及應對
美國律所對中國跨境電商的侵權指控及應對策略
在2025年,GBC、EPS、Keith、SMG這四家美國律所,在中國跨境電商圈可謂是“聲名遠揚”。圈內甚至流傳著“不怕不愁店鋪不出單,就怕收到GBC投訴函”的說法。起初,GBC律所的投訴對象主要集中在eBay平臺,之后轉向Amazon平臺,接著又延伸到wish平臺。而從2025年開始,速賣通/AliExpress、阿里巴巴國際站/Alibaba、敦煌網/DHgate等平臺也未能幸免。可別以為這些是中國人開發(fā)的平臺,美國律所就無計可施了。在此,我要提醒有侵權行為的跨境平臺賣家,切勿再抱有僥幸心理,應早做準備。
那么,這類侵權案件的流程通常是怎樣的呢?
首先是取證,這也就是大家口中的“釣魚執(zhí)法”。代理律師團隊會佯裝成顧客購買產品,以方便轉賬為由,要求商家提供PayPal賬戶名。購買完成后,他們會保存網頁截圖、鏈接、銷售記錄等作為證據。國內不少平臺賣家存在一個錯誤認知,認為自己只是不小心上架了產品,且沒有銷售,就不算侵權。然而,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只要有證據證明侵權行為,侵權事實就會被認定。倘若屬于“故意侵權”,在美國將可能面臨巨額賠償!據最新的相關新聞報道,近期美國對于知識產權侵權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加大,不少企業(yè)因此遭受了沉重的損失。
接下來是立案。侵權者會收到郵件通知,也就是法院傳票。在此環(huán)節(jié),原告代理律師通常還會申請臨時禁令(TRO)。臨時禁令(TRO)的目的是強制停止被告可能的侵權行為并凍結被告的資產。由于被告賣家是中國的企業(yè)或個人,美國部分法院會允許通過郵件送達通知,一般會發(fā)送至被告的PayPal賬號注冊郵箱。被告賣家若收到美國法院發(fā)出的21日內必須應訴的郵件通知,就需要迅速做出決定。在這個時間內進行處理,無論是應訴還是和解,都還有爭取較好結果的可能。需要注意的是,如果21天過去后仍未采取任何措施,那之后基本上就只能選擇妥協(xié)和解,否則就會處于非常被動的境地。
在國內許多賣家不會到美國應訴,也未委托美國律師應訴的情況下,21天期滿后,法院便會發(fā)出缺席判決令(Default Judgment Order)。缺席判決令的內容大致包括:因被告缺席,原告勝訴;被告應賠償的金額;凍結賬號(Paypal)的資產并將其作為賠償金轉至原告賬戶;部分案件中,侵權店鋪將被永久關閉。
當我們收到投訴侵權通知且資金賬號被凍結后,應該首先做些什么呢?一是確認被凍結的金額;二是了解目前店鋪的權限情況;三是評估店鋪的價值;四是考慮是否和解或應訴。
如果選擇和解,需要注意以下幾點:原告通常會根據被凍結的資金賬戶中的金額約定賠償金,可能在2000 - 10000美元或更高。而且,如果被告當事人直接聯(lián)系GBC等律所,對方一般不會理會。此外,非美國當地律師,GBC等律所通常也不予理睬。建議委托有處理相關案件經驗的美國本地律師,比如方信知識產權機構的專業(yè)律師,他們處理過許多類似案件。和解時,需向委托的律師提供案件號/案件鏈接、被凍結的資金賬號和金額、被凍結的資金賬號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人郵件、店鋪鏈接、侵權產品的銷售情況(包括賣出數量、上架時間等)以及目前店鋪的權限情況。和解流程如下:委托律師了解案件情況并評估和解金;聯(lián)系原告律師談判和解;雙方達成初步協(xié)議;等待原告律師發(fā)出和解協(xié)議書;被告簽署和解協(xié)議書并發(fā)送至原告律師;原告簽署和解協(xié)議書并回送至被告律師;原告律師向法院提交撤訴書;原告律師聯(lián)系平臺解凍被告資金賬戶。
如果被凍結金額為5萬美金以上,可以先嘗試和解,但如果和解條件過于苛刻,和解金額過高,可考慮應訴。若認為自己沒有侵權,應及時委托方信知識產權的美國當地律師進行分析并采取應訴措施。
當然,也有一些賣家在店鋪價值較低,被凍結資金金額不高的情況下,選擇不理會投訴,既不進行和解,也不進行應訴。但要注意的是,被凍結的資金賬戶以及侵權的店鋪都不應再繼續(xù)使用。美國法院的判決令有效期是10年,期滿后也可以重新備案。也就是說,如果繼續(xù)經營涉案店鋪,即便此后沒有再侵權,原告在若干年后仍可以再來索賠。而且,還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單,禁止入境美國,甚至依法查封被告發(fā)往美國的貨物等,面臨更嚴重的懲罰!
在美國,知識產權侵權的賠償標準如下:商標侵權為1000到20萬美元(故意侵權為200萬美元);版權侵權為750到3萬美元(故意侵權為15萬美元);專利侵權則根據侵權方的非法獲利和權利方的損失利潤來衡量(故意侵權為三倍賠償)。
此外,美國的禁令有三種:臨時禁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TRO)、臨時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PI)、永久性禁令(Permanent Injunction)。在美國,原告申請臨時禁令(TRO),只要能提供證明被告侵權行為發(fā)生或者將會發(fā)生的證據即可。但一般情況下,美國法院不會輕易簽發(fā)臨時禁令。不過,近年來中國的一些跨境電商企業(yè)侵權現象頻繁,且常常不應訴,給美國法院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在這種背景下,美國法院,尤其是伊利諾伊州法院,對中國跨境賣家申請臨時禁令變得相對容易了。
最后,給廣大跨境賣家們一個建議:防御“釣魚執(zhí)法”,避免被投訴侵權的“終極方法”是銷售自有品牌的商品,銷售自己設計的產品,并保護好自己的商標專利,這是一種有效且高效的防御手段。
如果遇到知識產權侵權案件需要應訴或和解,或者遇到知識產權被侵權需要投訴對方,以及全球商標注冊、全球專利申請、全球版權登記等問題,歡迎掃碼關注公眾號!
版權聲明
風口星內容全部來自網絡,版權爭議與本站無關,如果您認為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lián)系我們刪除,并向所有持版權者致最深歉意!本站所發(fā)布的一切學習教程、軟件等資料僅限用于學習體驗和研究目的;不得將上述內容用于商業(yè)或者非法用途,否則,一切后果請用戶自負。請自覺下載后24小時內刪除,如果您喜歡該資料,請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