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加拿大稅改對亞馬遜賣家的影響及相關稅務解讀
加拿大稅改對亞馬遜賣家的影響
2025年,加拿大稅改給亞馬遜賣家?guī)砹酥T多變化。2020年11月疫情期間,加拿大政府宣布收取外國供應商在加拿大境內(nèi)出售商品和服務的GST,旨在保護本土企業(yè)在價格上的競爭力。此前,像亞馬遜的電商賣家這類在加拿大無實體的境外商家無需繳納銷售稅。但在2025年6月15號左右,亞馬遜賣家收到提醒,發(fā)貨地和收貨地均在加拿大境內(nèi)且未在賣家后臺上傳加拿大GST稅號的賣家,自2025年7月1號起,亞馬遜將代扣代繳商品的GST。已備案GST稅號的賣家則自行履行申報及納稅義務。不過,薩斯喀徹溫省除外,無論境內(nèi)外發(fā)貨,都要收取GST,且不管賣家是否備案,該省消費稅均由亞馬遜代扣代繳及申報。
加拿大的銷售稅分三種。聯(lián)邦銷售稅Federal GST全國統(tǒng)一稅率5%,省銷售稅PST在6% - 10%左右,還有統(tǒng)一銷售稅HST(Harmonized sales tax)。一般是聯(lián)邦銷售稅加省銷售稅,或直接收統(tǒng)一銷售稅。注冊GST或者HST時,要先注冊BN number(公司商業(yè)號碼),中國跨境電商賣家注冊BN號碼時可申請GST或HST號碼。GST申報所需材料有平臺銷售報告、銷售發(fā)票、進口含稅單據(jù),申報方式是用表格GST20向稅局提交每月或季度申報,核算公式為實際價格 = 標價*(1 + GST)*(1 + PST)。
有賣家提出疑問,為何加拿大稅改感覺利潤沒被壓縮,而歐盟稅改利潤減少了20%。這是因為加拿大賣家在亞馬遜上銷售定價不含稅,產(chǎn)品銷售后平臺按各省稅率加GST稅金并扣除,賣家收到的是最初定價;歐盟平臺默認賣家商品含稅,買家支付的是銷售價格,若賣家沒把VAT稅金算入成本,平臺代扣代繳后,賣家回款就被扣除約20%的VAT,利潤減少。由此可見賣家更傾向于北美這種相對簡單的定價模式。
關于注冊GST,若賣家在加拿大站點銷售量不多,不注冊影響不大,因亞馬遜會代扣代繳,且注冊需申報會產(chǎn)生稅務服務費。若銷售多,注冊則好處多多。比如可抵扣進項稅金,申請GST時可申請進出口號,進口稅金在VAT申報時抵扣;有GST稅號后,亞馬遜會把扣除的GST稅金交給賣家,賣家自主申報;賣家擁有加拿大的BN、GST和進口號碼,能自主開銷售稅發(fā)票,對有線下交易的賣家更有信用。(來源:Amy聊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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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Amy聊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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